一、給老闆看得懂的一段話摘要
很多老闆以為把自家公司(未上市)的股票送給子女,只要看財務報表上的「每股淨值」來報稅就好。
大錯特錯!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提醒:如果公司名下有很久以前買的土地或房屋,必須把這些不動產的價值「調整」到現在的「公告現值」,重新計算公司的資產淨值。
如果沒調整,就像這位富爸爸一樣,以為只送了 1,000 萬,結果被國稅局重算成送了 1,800 萬,硬生生多繳了 70 萬的贈與稅。
二、重點整理
- 未上市(非興櫃)股票,價值怎麼算?
在稅務上,沒有公開市場價格的股票,依據《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》第 29 條:
應以「贈與日」該公司的「資產淨值」來估價。
注意:「資產淨值」不是財報上的數字,而是經過「稅務調整」後的數字。
- 為什麼要「調整」土地價值?
很多傳統產業或家族公司的土地是幾十年前買的(例如民國 60 年買的),當時成本極低。但過了幾十年,土地公告現值已經翻了好幾倍。
法規規定:計算公司淨值時,若公司持有之土地/房屋帳面價值低於公告現值/評
定標準價格,必須按較高的公告現值調整重算,以反映真實價值。
- 真實案例:少算 10 元淨值,多繳 70 萬稅
讓我們看看這位富爸爸是怎麼踩雷的:
| 比較項目 | 富爸爸自己算的 (錯誤) | 國稅局核定的 (正確) |
| 計算基礎 | 僅依財務報表上的帳面成本 | 將民國65年的老土地按公告現值調高 |
| 每股淨值 | 15 元 | 25 元 (暴增 66%) |
| 贈與股數 | 72 萬股 | 72 萬股 |
| 贈與總額 | 1,080 萬元 | 1,800 萬元 |
| 應納贈與稅 | 約 83.6 萬元 | 155.6 萬元 |
| 結果 | 需補繳約 70 萬元 |
(註:贈與稅 = (贈與總額 – 244萬免稅額) × 10% )
三、會計師小提醒
- 「帳面淨值」≠「稅務淨值」
這是老闆最常誤解的地方。財務報表是依照「歷史成本」入帳,但在計算贈與稅或遺產稅時,國稅局看的是「時價」(對不動產而言即公告現值)。
只要公司持有不動產,直接拿財報淨值去報稅,99% 會被補稅。
- 移轉前務必先做「淨值試算」
家族傳承是大工程,不能憑感覺。建議在贈與前,請專業會計師協助:
- 資產重估: 調閱公司名下所有不動產的最新謄本。
- 試算淨值: 算出調整後的「每股稅務淨值」。
- 稅負模擬: 比較「一次贈與」vs「分年贈與」vs「股權買賣」的稅負差
異。
- 高資產族的傳承策略
如果算出來的淨值實在太高(例如每股幾百元),直接贈與稅負太重,可以考慮其他策略:
- 分年贈與: 利用每人每年 244 萬免稅額,拉長時間慢慢移轉。
- 股權買賣: 若子女有財力(或透過規劃創造財力),可用買賣方式移轉
,資金流回父母身上可做退休規劃或再分配。 - 閉鎖性控股公司: 透過設立控股公司來間接持有,便於股權凍結與未來傳承。
四、相關法令整理
| 法規名稱 | 關鍵條文 | 重點說明 |
| 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 | 第 29 條 | 重點:未上市股票估價原則
1. 以贈與日之「資產淨值」為準。 2. 土地/房屋若帳面價值低於公告現值,必須調整重算。 |
| 遺產及贈與稅法 | 第 22 條 | 重點:免稅額
目前每人每年贈與免稅額為 244 萬元。 |
| 遺產及贈與稅法 | 第 19 條 | 重點:稅率
贈與淨額 2,500 萬以下適用 10%; 2,500萬~5,000萬適用 15%; 超過 5,000 萬適用 20%。 |
五、官方新聞稿原文
(以下內容引用自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新聞稿)
標題:富爸贈子千萬未上市公司股權 這原因補稅70萬
富商甲君113年9月間以每股淨值15元申報贈與其名下未上市櫃且非興櫃A股份有限公司股票720,000股給兒子,經該局查核,A公司資產中的土地部分係65年取得,土地帳面價值遠低於贈與日公告土地現值。
經國稅局依贈與時之公告土地現值調整土地價值後,重新估算該公司於贈與日每股淨值應為25元,核定贈與總額1,800萬元,甲君應繳贈與稅155.6萬元【(1,800萬元-免稅額244萬元)×10%】,等於要多付70萬元贈與稅。
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,個人將持有之未上市櫃且非興櫃公司股權贈與他人,應以贈與日該公司之資產淨值估價計算贈與稅。
依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29條規定,贈與未上市櫃且非興櫃之公司股權,應以贈與日該公司之資產淨值估定計算贈與股權價值,另如公司之資產中有土地或房屋,其贈與日帳面價值低於公告土地現值或房屋評定標準價格時,應依公告土地現值或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調整不動產價值,重新計算公司之資產淨值,以避免短漏報贈與財產總額。
國稅局提醒有錢爸媽,個人贈與未上市櫃且非興櫃公司股權,應以贈與日之公司資產淨值計算,並留意資產中若有土地、房屋時,應依規定估價,以正確申報贈與價值。